又见日出IP属地:安徽·马鞍山 发布于20分钟前
江湖菜馆但值得注意的是,南(nan)都记(ji)者接(jie)到(dao)报料指出,周亚平作为音集协代理总(zong)干事,同时也是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公司(下称“鸟人公司”)的控股人兼总经理,“周亚平左手通过鸟人公司在(🥑)全国起诉好几千(qian)家,获利数千万;右手(🚌)则通过音集协,向收取版(🔷)权收费”,一名报料(liao)者称。 南都记者查询(🏈)天眼查(📝)及中国裁(cai)判文书网发现(xian),近年来由鸟人公(gong)司向等娱乐场所发起的版权诉讼高达千余起。 “鸟人公司是音集(🐁)协的(de)会员,其音乐作品版权理应由音(yin)集协代(dai)理,那么应由音集(ji)协负责向(⛺)索赔”,上述(🕵)报料者称,“鸟人公司(🕓)向索赔的费用(🕛)必然是归周亚平(💘)个人公司所有,而无需纳(🌒)入音集协的账目,此外鸟人公司向(😧)发起的大量诉讼最终以和(🤺)解(jie)收尾,和解的(de)代价也必然是(💩)向鸟(niao)人公司交钱,因此可以看出周亚平利用职务之便为其个人公司谋取私(🏝)利。 ”南都记者留意到,年月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份民事判决书显示,鸟人公司要求一家会所停止对《家在东北(bei)》等首(🍰)音乐电视作品(🌚)的侵权,并主(🚕)张每首歌元的赔偿费用。 关于究竟应由(you)音集协(xie)还(hai)是鸟人公司发起诉讼的矛盾在这(zhe)一案件(🦇)中(😱)也有所体现:上述会所辩称:“根据《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》第二十条(tiao)规定,本案原告应为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(li)协会;本案中鸟人公司仅为《好歌(ge)天(💜)天唱》的制作人,并非原著表演人及创作者,是否享有其他权利人的著作权无(wu)证据(🐎)证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