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小文呀IP属地:安徽·黄山 发布于52分钟前
但值(zhi)得注意的是,南都记者接到报料指出,周(🖍)亚平(🛅)作为音集协代理总干事,同时也是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(🎻)限公司(下称“鸟人公司”)的控股人兼总经理,“周亚平左手通过鸟人公司在全国起诉(su)好几千家,获利数千万(wan);右手则通过音集协,向收取(qu)版权收费”,一名报料者称(🐦)。 南都记者查询天(🎾)眼查及中(🐣)国裁判文书网发现(🎚),近年来由鸟人公司向等娱(🗻)乐场所(suo)发起的版权诉讼高达千余起。 “鸟人公司是音集协的(😚)会员,其音乐作品版权理应由音集协代理,那么应由(you)音集协负责向索赔”,上述(shu)报料者称,“鸟人公司向索赔的费用必然是归周亚平个人(ren)公司所有,而无(🏩)需纳(📚)(na)入音集协的账目,此外鸟人公司向发起的大量诉讼最终(🐉)以和解收尾,和解的(de)代价也(🆓)必(bi)然是向鸟人公司交钱,因此可以看出周亚平(ping)利用职务之便(💓)为(wei)其个人公司谋取私利。 ”南都记者留意到,年月日中国裁判文(🏕)书网(💥)公布的一份(fen)民(min)事判决书显示,鸟人公司要求一家会所停止对《家在东北》等(deng)首音乐电视(shi)作品的侵(qin)权(💩),并主张每首歌元(😉)的赔偿费用。 关于究竟应由音集协还是鸟人公司发(fa)起诉讼的矛盾在这一(🤵)案件中也有所体现:上述(shu)会所(suo)辩称:“根据《著作权集体管理条(tiao)例》第(di)二十条规定,本案原告应为中国音像著作(zuo)权集体管理协会;本案中鸟人公司仅(jin)为《好歌(🌗)天天唱》的制作人,并非原著表演人及创作者,是(shi)否享有其他权(🐭)利人(🚹)(ren)的著作权无证据证实。